关于印发《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室、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工业转型升级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现将《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的意见》(棣发[2013]18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工业转型升级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招商引资,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积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活动,进一步营造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商有所呼,我有所应;商有所求,我有所办;商有所怨,我有所改”,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清理规范职业中介机构。加强职业中介监督管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清理和规范,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黑中介”,进一步促进职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收费、优化服务,为促进企业招工和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分管领导:毕卫民
责任科室:劳动监察办公室
责任人:林殿征
(二)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省级及以上部门的执法检查文件。实行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凡到企业检查,必须提前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企业检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阳光执法,做到公正执法,严禁粗暴执法。
分管领导:毕卫民
责任科室:劳动监察办公室
责任人:林殿征
(三)强化人才支撑。抢抓“黄蓝”两区人才建设的政策机遇,鼓励指导企业积极申报“黄蓝”两区急需人才引进项项目,大力引进和使用各类高端人才。鼓励和引导各类大中专毕业生面向企业实现就业。建立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依托县乡人力资源市场及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我县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招工用工信息,确保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各类技能型人才的培训、鉴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分管领导:刘建春
责任科室: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就业处
责任人:张长永、李学利
(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政务公开栏的作用,在不违背涉密规定的原则下,对政策法规、通知、行政事项等一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公开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分管领导:李永玺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李德珍
(五)坚决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及刁难企业等行为。在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悬挂机关效能监督牌,公开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企业举报和投诉。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或局属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问题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分管领导:李永玺、胡博林
责任科室:各室、各单位
责任人: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成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于大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永玺、胡博林、毕卫民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相关文件、措施的制定、落实、督查和考核。活动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制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行政纪律,工作人员凡被举报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各责任科室要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任务的执行落实,并建立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各责任单位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