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过一个清廉节俭的节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订领导干部14个“严禁”,请认真贯彻落实:
1、未经批准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走访;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5、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6、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7、严禁用公车走亲访友、办私事;
8、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9、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0、严禁违规接受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11、严禁节日期间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12、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
13、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14、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局党组研究,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