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规定,参考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确定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4.25%,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背景:
阅读新闻
相关新闻
|
Digg排行
主办: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棣县县城棣州大街政务中心 Powered byProcessed in 0.073 second(s), 5 queries, Gzip dis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