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7〕17号)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7年3月30日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以下简称监督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审查的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包括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中央、省属及外地驻棣用人单位等。
二、监督审查的重点
(一)新纳入的用人单位;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劳务派遣机构及使用派遣工的用人单位;
(四)近二年投诉举报案件较多的用人单位。
三、监督审查内容及分工
以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就业登记办理、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
(八)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十)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情况;
(十一)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聘用人员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十三)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审查方法
为提高效率并方便用人单位,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辅以主管部门督促核查和人社部门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审查步骤
(一)组织和准备阶段
1、3月30日至4月10日,县人社局成立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做好监督审查工作的开展部署、账目审查、咨询服务、网站公布工作。
2、4月11日至20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健全组织机构,及时部署开展监督审查工作,并通知到本辖区(部门)内各类用人单位,确保不漏一家。4月21日10时前将监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email protected]。
(二)监督审查阶段
1、自查自纠:4月21日至5月10日,各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单位类别如实填报《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情况自查表》和《2016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见附件2、3、4),并统一报送至本辖区(部门)内监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5月10日前,各辖区(部门)统一将各用人单位提报汇总后的资料报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办公室。
2、监督审查:5月11日至8月20日,人社局监督审查工作办公室将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被确定为重点年度审查单位以及未报送材料的单位,监督审查工作办公室将进行联合现场审查。对在审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总结阶段
8月21日至31日,各监督审查工作办公室对辖区(部门)内监督审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在 8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人社局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办公室。
六、监督审查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专项检查作为“两学一做”实践活动的内容,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人社局监督审查工作办公室,共同做好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有关用人单位要对照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的资料目录准备检查材料,做好专项检查的配合工作。
(二)服务执法,强化监管。监督审查工作要优化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务求取得实效。监督审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员行为准则和执法准则,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帮助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好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全面覆盖,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用工状况依法进行规范,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档案,以此作为诚信单位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平台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人社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预警预测。要结合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微信、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监督审查活动及重大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及时曝光。
材料下载地址: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材料报送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01室(棣新四路与海丰十六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系人:刘兰涛 单金星
联系电话:6781838 6320480
附件:1.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2.《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重点情况自查表》(企业单位)
3.《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重点情况自查表》(非企业单位)
4 . 2016年度职工花名册(范本)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