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人社发〔2015〕8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督
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以下简称监督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审查的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包括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中央、省属及外地驻棣用人单位等。
二、监督审查的重点
1、新纳入的用人单位;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3、劳务派遣机构及使用派遣工的用人单位;
4、近二年投诉举报案件较多的用人单位。
三、监督审查内容
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聘用人员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十二)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审查方法和步骤
审查方法:为提高效率并方便用人单位,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辅以主管部门督促核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审查步骤:
(一)组织和准备阶段
4月17日至 4月19日,监督审查所需资料通过政府公文网发送至各机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负责转发至辖区所属各用人单位,并提交本辖区用人单位汇总表(见附件7)。同时,各用人单位可以在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件通知”栏中下载监督审查文件及提报资料。
(二)监督审查阶段
1、自查自纠:从4月20日至5月11日,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督审查手册》(企业提交)、《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重点情况自查表》(非企业单位提交),并按要求于5月11日前报送。
2、监督审查:从5月12日至7月31日,监察机构将对用人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被确定为重点年度审查单位的,可不报送资料,监察机构将进行现场审查。对在审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总结阶段
从7月16日至7月31日,县人社局对整个监督审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督促用人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监督审查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是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审查过程中,各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劳动监察机构监督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处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做到监察事项统一规划、执法力量统一调度、违法事项集中处理,充分发挥“一体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审查效果。
(二)全面覆盖,重点突出
为给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本年度的监督审查中,一是“宽”、“严”结合。对能自觉进行自我审查、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并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改进的用人单位,检查时宜采取适当宽松的方式;对于拒不参加审查、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坚决依照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二是与“全市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辖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用工状况依法进行规范,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档案,以此作为评价诚信单位的重要依据。在其他诸如创建和谐企业、评先创优活动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中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或批准。
(三)服务执法,严格把关
监督审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员行为准则和执法准则,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好出现的各种问题。要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
六、注意事项
拟申请评定2014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可在2015年第四季度将申请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办公室。
监督审查联系电话: 63204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委托书
4.2014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重点情况自查表(非企业单位)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