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服务 提升办案水平
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人社系统和各调解仲裁机构工作取得新进展,1.6万件争议案件依法得到处理,4个仲裁院荣获四川省2015年度 “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 称号,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
早在2011年底, 成都市本级、19个区市县就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院,市仲裁院在高新区设立了派出庭,建院率达100%,提前超额完成了人社部 “2011年底,50%以上的仲裁机构完成仲裁院建设”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成都市各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82504件,年均调解结案率达87.17%,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成都市调解仲裁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办案能力
“你的焊接技术不符合客户要求的标准。培训以后焊接的产品仍然达不到客户的要求。所以只能调离现在的岗位,从事其他工作,对于这个决定你又没有异议。”
“问题是新岗位的工资待遇比以前少,我要回原来的工作岗位。”
成都市某公司焊接工代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恢复原岗位工作并按原工作岗位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代某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且经用人单位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情形,用人单位据此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新工作岗位标准支付代某工资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裁决驳回代某的仲裁。
“你们的裁决十分公正,不是仅站在某一方的角度,而是站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层面上。”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得知仲裁结果后说道。
公正的裁决来源于调解仲裁队伍的高素质。成都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赵雅轩告诉记者,成都市各仲裁机构严把专职仲裁员入口关,同时积极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大力吸收法律、教育、 工会等领域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充实仲裁员队伍。
成都市人社局副局长张钟庆介绍,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和落实每周五下午半天培训制度,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例,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培训邀请市仲委会专家委员及相关区 (市)县仲裁院参加,广泛搜集案例和疑难复杂案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确定各类案件办案指导原则,指导全市仲裁机构办案工作的开展。
“一方面,我们完善市仲裁院与区(市)县仲裁院的业务指导制度,努力提高全市仲裁机构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我们重视加强兼职仲裁员管理,做到学习培训、工作安排、督促检查与专职仲裁员同一标准,真正发挥兼职仲裁员作用。”张钟庆说。
在成都,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行为规范、作风过硬、 工作高效的调解仲裁工作队伍已具雏形。调解仲裁队伍结构得到逐步优化,专业化程度得到逐步提高,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截至2015年底,成都市各仲裁院 (庭)共有专兼职仲裁员156人,各类调解组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21543人。
健全办案制度不断探索创新
为了与部、 省有关办案规则、组织规则、调解规定、工作规范等配套,形成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体系,近年来,成都市先后出台了 《关于加强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信息系统的意见》 《关于做好全市调解仲裁统计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
成都市各仲裁院 (庭) 也分别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应急预警及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案例分析、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为调解仲裁工作规范有序、扎实、高效地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和创新调解仲裁办案方式方法是成都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的工作常态。张钟庆举例说道,都江堰市在4个乡镇设立仲裁分庭,在乡镇 (街道)、经开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形成了 “1+4+N”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体系,建立了到乡镇巡回仲裁、对当事人上门仲裁等制度机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使仲裁办案深入民心。
“十三五”时期,是调解仲裁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张钟庆接着说, “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越来越呈现主体多样化、诉求多元化,调处难度日益增大,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
“今年,我们要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创新仲裁办案制度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推动成都市调解仲裁事业取得新发展。”张钟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