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接滨州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批准,无棣县已经正式成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县,试点启动时间按2011年7月1日执行。
据悉,无棣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前期准备工作于2010年12月份开始。通过前期的宣传、调查摸底、二代证换发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万余人享受到了基础养老金,养老金征缴工作也在积极筹备中。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凡年满16至59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且没有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皆为参保缴费对象,而年满60周岁的有本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