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新农保基本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棣政发[2011]10号)。从2011年7月1日起,全县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将全部领取到第一批基础养老金,16—59周岁应参保农村居民开始参保缴费。
《实施意见》规定,新农保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新农保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基准档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高额档每人每年600元、800元、1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基准档标准参保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高额档600元、800元、1000元标准参保缴费的,每人每年分别补贴32元、34元、36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残疾证一、二级),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新农保基本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棣政发[2011]10号)。从2011年7月1日起,全县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将全部领取到第一批基础养老金,16—59周岁应参保农村居民开始参保缴费。
《实施意见》规定,新农保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新农保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基准档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高额档每人每年600元、800元、1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基准档标准参保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高额档600元、800元、1000元标准参保缴费的,每人每年分别补贴32元、34元、36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残疾证一、二级),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