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勇同志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室工作,临时分管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室、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
李永玺同志分管机关工作、社会保险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协助于大勇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临时分管事业单位管理与就业职业能力建设室、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室;
李克林同志分管公务员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
胡博林同志主持纪检组、监察室全面工作;
关秀林同志分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主持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毕卫民同志分管劳动监察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
刘建春同志分管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办公室、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主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
张同昌同志分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工作,主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处工作,协助于大勇同志分管规划财务室工作。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