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全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邹平县召开。会议由市仲裁院院长李春孟主持并传达了全省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李建军同志作重要讲话。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工作分管副局长、仲裁院(办)院长(主任)参加了会议。
李建军同志指出:在“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启之际召开这次会议,对于深入分析形势,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新时期调解仲裁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志们要认真学习,强化落实,全面贯彻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在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体系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预防作用,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素质提升,确保调解仲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和年初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统领,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局,继续以“两基”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调解仲裁组织体系,完善调解仲裁联动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各县区汇报了2010年工作情况及2011年工作打算。最后,李春孟院长特别强调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整组建和仲裁办案机构的实体化建设工作,要求各县区务必按照省厅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这次会议明确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重点,虽然简短但是意义重大。会后一定会认真贯彻会议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使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