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08-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棣人社字[2013]41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关于印发〈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滨人社发〔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认真领会通知要求,严肃对待特殊工种人员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备案。

二、已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企业,2012年度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备案的,严格按照《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备案。2012年度已备案的,可按照第十二条进行2013年度备案申报。

三、原未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企业和新建企业申报特殊工种岗位设置备案,按《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要求提出申请申报。

四、2013年度特殊工种备案相关材料定于2013915之前上报,凡未及时上报的企业按自动放弃特殊工种行业处理,所属企业职工一律不能按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

五、上报材料严格按照《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内容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0543-6322303

 

附件:关于印发滨州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办公室2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 网站搜索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主办: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棣县棣新四路152号
Processed in 0.016 second(s), 4 queries, Gzip disabled